直观地看,妨碍社会公平的首先就是居民收入、财产差距的不断扩大。其实,真正妨碍社会公平的不是收入、财产分配的不公平,而是消费。
利用市场机制发展社会生产力,结果意义上的差距——收入、财产的差距无法消除,而且不可避免地扩大。这是市场经济内生出来的一种结果和趋势,以结果公平为目标的政府干预难以奏效。即使上一轮循环的结果被改变了,经过下一轮循环,不公平的结果也会再次衍生出来,甚至会更加不公平,差距更大。
例如,利用所得税来调节,对于一个既定的静态结果来看,用所得税调节是有效的,但一旦进入新一轮循环,纳税人就会想方设法把应当交纳的税收预转出去,用“税后”来计算其在下一轮循环中的所得。例如,公司高管人员就会通过提高年薪来应对,一方面个人税后所得没有减少,甚至增加;另一方面,公司所得税亦可因此而少交。在“资本说了算”的市场经济中,对资本的掌管人来说,税收调节会刺激他们不断给自己加薪。在老百姓看来,公司高管的年薪已经是天文数字,但还在不断上涨。
所谓所得税不能转嫁是一种静态的结果分析,这种观点造成了税收调节幻觉。以追求结果公平为目标的政府干预会导致干预失灵,进而造成许多矛盾和冲突,如公平与效率冲突、社会心理与市场化改革的冲突、期望与现实的冲突等等。从静态结果分析,通过缩小收入、财产差距来促进社会公平,只是“一次性有效”,从下一轮结果来看,收入差距将会更大。
起点公平更加重要
以循环的思维来分析,起点更加重要。经济循环的起点,也就是市场游戏参与者的能力,其是否公平,是由消费公平来决定的。而作为起点的消费公平,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上一轮循环的结果——收入、财产差距。对于下一轮经济循环来说,这是既定的历史条件,无法选择。二是政府对起点的干预——通过政府提供公共消费来改变消费的差距,使那些缺乏收入而使自己无法满足基本消费的人群也能获得基本生存条件和基本能力,从而彻底改变“没钱不消费”这个逻辑所造成的能力鸿沟。
从消费方式来看,消费=私人消费+公共消费,私人消费更多与收入、财产相联系,而公共消费取决于政府的政策目标和干预重点。在不考虑公共消费的情况下,上一轮循环的结果就会完全置入下一轮经济循环的起点。在这里可以假设两种情况:
一是假设上一轮循环的结果是公平的,则下一轮循环的起点也会公平,经过该轮循环之后产生的结果也会相对公平,收入、财产差距较为合理,从而消费也会相对公平。但下一轮消费的公平会小于上一轮消费的公平。每经历一次循环,差距就会在市场经济的循环过程中放大一次,公平性会渐次降低。这就是说,没有政府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循环总会导致不公平的结果,且与起点是否公平无关。
二是假设上一轮循环的结果不公平,下一轮经济循环的起点自然也不公平。经过下一轮经济循环的放大效应,该轮经济循环的结果也就更加不公平,收入、财产差距进一步拉大,消费不公平也就成为顺理成章的结果。这说明,在纯粹的自由市场经济中,收入、财产差距扩大存在一个加速度。所谓库兹涅茨的倒U曲线——在发展早期收入分配恶化,而在人均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以后收入分配会自动地变得公平——在逻辑上是不存在的。
把上下两轮经济循环联系起来看,实际上就是消费公平(上一轮循环的起点)决定了消费公平(下一轮循环的起点)。这就好像基因遗传,上一代的基因决定下一代的基因。在这里,则是上一轮消费公平决定下一轮消费公平。
公共消费可以减弱“马太效应”
当经济循环的起点公平不能“遗传”时,也就是当上一轮经济循环的起点公平不能自动地遗传到下一轮经济循环的起点时,政府干预就十分必要。政府提供的公共消费嵌入到下一轮经济循环的起点,可以改变下一轮经济循环的起点不公平状态,从而可以校正下一轮经济循环的结果——过大的收入、财产差距,从而为新一轮经济循环的起点——消费更加公平打下基础。
尽管每经历一次循环,经济差距都会放大,但政府在每一轮经济循环起点上进行干预,促进消费公平,可以有效抑制居民经济差距在经济循环中的扩大,从而大大减弱“马太效应”。政府在每次经济循环起点上提供的公共消费,如教育、医疗卫生、培训、低保、救济、社保等等,都会有效改善居民的消费能力,包括下一代的消费能力。这种消费能力的改善可以累积起来产生长期影响,从而使每一轮经济循环的起点更加公平,为校正下一轮经济循环的公平结果打下了基础。如此一来,在市场经济循环中,贫富差距就不至于快速扩大,就可以在快速的经济发展中控制好社会贫富差距。
从经济循环的起点来看,公共消费对消费公平、能力公平具有重大影响。在公共消费不足的情况下,能力差距在经济循环中不断放大,在这个基础上,无论在结果干预——缩小收入、财产差距方面施加多大的力度,社会公平都难以改善。就此而论,扩大公共消费是改善社会公平的关键。
当然,市场经济循环的过程公平也很重要,这与制度的完善程度密切相关。过程不公平,往往成为妨碍社会公平的又一重要因素,如土地、矿藏等公共资源和国有资产在进入市场参与经济循环时,并没有给市场主体提供平等机会。不公平竞争,加上权力资本化这种腐败因素,本应属于全民的大量公共产权收益流失掉了,因而促成了一个暴富群体的形成。还有对具有不同社会身份的经济主体的社会偏见和制度歧视,如一些城市对农民工就业的限制性规定,也导致了就业的不公平。过程的公平要依靠改革的深化,包括政治改革、经济改革和城乡分治改革等诸方面。在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公平离不开改革的深化。
(本 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第 175 期 7 版“经济学”文章之一。 作者单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