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家养老:潜力巨大的养老模式
何雨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年02月20日第269期
2012-02-21
按照联合国人口老龄化标准,一个地区60岁以上的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或者 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总人口的7%就被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1月1日,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1.776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19亿,占总人口的8.87%。无论根据哪个统计口径,我国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当前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我国2025年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3亿,在未来的10多年中,老龄人口年均增长将超过1000万。老龄化社会的加速来临,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其中,最迫切的问题是如何实现“老有所养”这一世界性难题。
既有养老模式不能满足老龄化社会需求
常见的养老模式有两种: 以子女为赡养主体的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和以专业化机构服务为主体的社会化养老模式。但是,处于急剧转型中的我国,养老模式正在遭遇效能不足的挑战。一方面,家庭结构的微型化、核心化以及青壮年人口的大范围流动,导致许多老人处于空巢家庭中,此外,即便是非空巢家庭的老人,忙于工作、事业的子女往往也无暇照顾老人。这意味着延续了数千年的家庭养老模式在现代化社会中已被逐渐瓦解。另一方面,对于机构养老,老人参与意愿不强,且社会性的养老机构数量严重不足、质量参差不齐,无论是政府开办的公益性养老机构,还是市场主体经营的营利性养老机构,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设施不全、服务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此外,对老人来说,机构养老往往将其置于“情感剥夺”的境地——老人不仅缺乏家庭温暖,还与过去的社会关系中断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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