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发展策略也许会成为夫妻收入差异的一个主要影响因素,即夫妻各自从事的职业和工作类型选择,都是出于对整个家庭发展更为有利的考虑。
笔者采用中国、日本、韩国三国的有关数据(2007年中国城乡家庭调查、2004年日本全国家庭调查和2003年韩国全国家庭调查),对当代社会中夫妻之间在收入上的差别作一番探讨,即首先对中日韩三国的夫妻在收入上的差别分别进行分析,并在这一基础上,对不同国家的夫妻在收入上的差别进行比较研究。
中国夫妻收入差随年龄增长而扩大
中国夫妻收入的相关数据表明,丈夫和妻子的收入(月平均收入)中位数分别为800元和600元,丈夫收入比妻子高200元。为确定夫妻在收入上的差别是否有显著性,我们对夫妻收入进行了双样本t检验。结果表明,夫妻收入差别非常显著。丈夫的月平均收入是961.37元,而妻子只有681.48元,前者比后者高279.89元。
为了考察夫妻之间的收入差别在不同年龄段是否会有所不同,我们将被调查者的年龄分为30岁以下、31—40岁、41—50岁、51—60岁、61岁以上五个年龄组,分别对夫妻的收入进行双样本t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在所有的年龄组中,丈夫的收入都显著高于妻子。但比较不同年龄组之间的数据时,我们发现30岁以下和31—40岁这两组夫妻的收入差别最大,前者丈夫的收入高出妻子392.84元,后者为309.50元,远高于夫妻收入差最小的51—60岁组的210.64元。这说明中国家庭夫妻收入差有增大的趋势。
日本夫妻收入差呈倒U型
日本夫妻双方收入的相关数据表明,丈夫和妻子的收入中位数分别为4499999日元和1150000日元,丈夫收入比妻子高3349999日元。为了确定夫妻在收入上的差别是否有显著性,我们也对其夫妻收入进行双样本t检验。检验结果同样表明,在日本家庭中,丈夫的收入显著高于妻子。丈夫的月平均收入是4706094日元,而妻子只有1363855日元,前者比后者高3342239日元。
不同年龄的夫妻收入差的双样本t检验结果表明,在所有的年龄组中,丈夫的收入都显著高于妻子。但我们发现在不同的年龄组中,夫妻收入的差别程度却有所不同。随着年龄的增大,夫妻收入差似乎呈现一种倒U型的变化。从30岁以下组到最高的61岁以上组,夫妻收入差依次为2731730日元、3436131日元、4382196日元、3810396日元和2282588日元,其中年龄最低(30岁以下)和最高的(61岁以上)的夫妻收入差最小,分别为2731730日元和2282588日元,夫妻收入差最大的是中年夫妻组(41—50岁),夫妻收入差高达4382196日元,分别比30岁以下组和61岁以上组多1650466日元和2099608日元。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推断,在日本社会,丈夫的收入大大高于妻子。造成这些差别的原因固然很多,但主要是日本社会中的性别差异所致。至于不同年龄组的夫妻收入差的差异,则可能是由于日本社会中家庭生命周期和不同家庭的发展策略所致。
韩国夫妻收入差变化不规则
韩国夫妻收入的相关数据表明,丈夫和妻子的收入中位数分别为225万韩元和125万韩元,丈夫收入比妻子高100万韩元。为了确定夫妻在收入上的差别是否有显著性,我们对夫妻收入进行了双样本t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在韩国家庭中,丈夫的收入与日本一样也显著高于妻子。丈夫的月平均收入是204.11万韩元,而妻子只有124.25万韩元,前者比后者高79.86万韩元。
不同年龄组的夫妻收入差的双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所有年龄组中丈夫的收入都显著高于妻子。但比较不同年龄组之间的数据时, 我们发现,在韩国社会中,随着年龄的变化,夫妻收入差的变化并不规则。最小年龄组(30岁以下)和最大年龄组(61岁以上)的夫妻收入差分别为71.98万韩元和30.56万韩元,是所有年龄组中夫妻收入差别最小的两个组。而中年组(41—50岁)夫妻收入差为87.07万韩元,是所有年龄组中差别最大的组,但是它仅高出夫妻收入差较低的30岁以下组15.08万韩元,高出收入差最低的61岁以上组却达56.51万韩元,比夫妻收入差第二高的青中年组(31—40岁)仅高出2.38万韩元,比位于夫妻收入差第三高的老中年组(51-60岁)高出11.83万韩元。这就是说,从青年组到青中年组,夫妻收入差有了明显上升,而从青中年组到中年组,夫妻收入差只是略有上升;从中年组到中老年组,夫妻收入差则有明显的下降,而在进入老年组后,夫妻收入差更是大幅下降。
中日韩三国夫妻收入结构具有内在稳定性
为了更好地进行夫妻之间的比较和跨文化的夫妻收入差别比较,我们计算了丈夫收入占夫妻总收入的百分比,并计算出三个国家数据中这一变量的样本总体和分年龄组的百分位数。数据表明,中国、日本和韩国,无论样本总体还是分年龄组的数据,丈夫收入占夫妻总收入的百分比都在55%以上。就样本总体数据而言,在三个国家中,丈夫的收入普遍高于妻子。跨年龄组的数据表明,丈夫收入高于妻子的现象在调查涉及的三个国家不仅由来已久,而且将持续下去。这说明在收入上,夫高妻低的结构具有一种内在稳定性。
尽管三个国家的家庭在收入上都存在着夫高妻低的现象,但在比较三个国家的数据时却不难发现,夫高妻低的程度在三个国家是有所差别的。数据显示,日本家庭中的丈夫收入占夫妻总收入的百分比最高,其总计的中位数为86.71%;韩国次之,为60.87%;中国最低,为55.56%。换言之,日本家庭中丈夫是家庭收入的主要贡献者,而在中国,丈夫的收入只是略高于妻子,丈夫和妻子都是家庭收入的主要贡献者。韩国处于日本和中国之间,丈夫的收入占了夫妻收入中的较大部分,但妻子对家庭收入的贡献也不容忽视。
如果将不同的年龄组看做家庭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比较三个国家不同年龄组的数据时我们发现,丈夫收入占夫妻总收入百分比在家庭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是有差别的。数据表明,随着年龄的变化,中国家庭中丈夫收入占夫妻总收入的百分比并无明显上升和下降的趋势,而始终围绕着55%波动。而日本的情况和中国有很大的不同。在日本,随着年龄的增长,丈夫收入占夫妻总收入的百分比,在30岁以下为79.65%,31—40岁为82.71%,41—50岁进一步上升到86.71%,随后便有所下降,在51—60岁下降到83.33%,但在61岁以后,这一比例骤然上升到了95.83%。由此可见,在日本社会中,随着年龄的变化,丈夫收入占夫妻总收入的百分比经历了上升、再上升、下降和大大上升这样一种变化。韩国的情况又是介乎中国和日本之间。在30—60岁之间,丈夫收入占夫妻总收入的百分比始终围绕60%这一数字波动。但是进入61岁以后,这一比例却有了明显的变化,丈夫收入占夫妻总收入的百分比下降到50%。这种情况与日本恰好相反。
家庭发展策略影响夫妻收入
中日韩三国的数据表明,各国夫妻收入都存在着显著差别,这种差别又随着年龄变化呈现出不同的差异特征。笔者认为,夫妻收入差别受经济、文化和社会因素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本质上讲,夫妻收入格局总是与一个社会存在的性别差异模式是一致的。这就是说,家庭中夫妻收入格局最终将取决于社会的性别差异模式。正因为如此,尽管中日韩三国家庭的夫妻收入格局存在一定差异,但基本格局都是夫高妻低。
2.夫妻收入格局同时也受家庭制度的影响。中日韩三国在历史上同属儒家文化圈,而儒家文化的夫系(男性)家庭制度崇尚的夫妻角色分工模式是“男主外,女主内”。这样的家庭制度必然导致家庭内夫高妻低的收入格局。
3.夫妻收入格局在一定程度上受择偶模式的影响。因为在中日韩三国,至少在中国,普遍流行的择偶模式是男高女低,即在门当户对前提下的男高女低。在这样一种择偶模式下,即使社会上男女的收入是平等的,但在家庭内部,至少在一部分家庭中,夫妻收入格局仍然是男高女低。换言之,在某种程度上,夫妻收入男高女低的格局是夫妻双方在婚姻缔结时的主动选择。
4.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发展策略也许会成为夫妻收入差异的一个主要影响因素,即夫妻各自从事的职业和工作类型选择,都是出于对整个家庭发展更为有利的考虑。
在上述诸因素中,前三个因素决定了一个社会的夫妻收入格局的基本模式,而最后一个则决定了社会中每一个家庭在某一个特定时期的夫妻收入格局类型。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