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成立于1980年1月18日,是中国社会学恢复以后成立最早的社会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是中国社会学的国家级学术研究机构,是中国最大的社会学研究所,发挥着新型智库的重要作用。社会学研究所是两个国家级社团——中国社会学会和中国社会心理学会的代管单位和秘书处所在地。中国第一家社会学个人基金会——北京市陆学艺社会学发展基金会的办公地也设在社会学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秉承第一任所长费孝通先生制定的“从实求知,美美与共”的所训,弘扬“高尚的学术信誉,深厚的学术修养,端正的学术作风,高雅的学术品质”的学术理念,开风气,育人才,争做中国社会学研究的先锋。
社会学研究所设有11个研究室,2个职能部门,此外还设有《社会学研究》和《青年研究》编辑部。《社会学研究》是中国社会学的核心期刊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权威期刊;《青年研究》是中国社会学的核心期刊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核心期刊。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修养,廉洁自律。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工作岗位,有团结协作精神,为人正直。
(四)需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其中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能如期毕业且顺利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留学人员能提供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英语需六级以上),达到学术交流水平。熟悉社会研究方法,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同行专家公认的学术潜力,近三年发表过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著或智库成果。其中国内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应发表核心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2篇,留学人员要求发表SSCI(Q1和Q2分区)的期刊1篇,或国内核心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1篇。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要求执行。
(七)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人员范围
国内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出站博士后和留学人员。
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研究方向要求
科研岗位:招聘数量3名,研究方向为:社会(学)理论、东西方社会思想史、福利社会学、城市社会学、教育社会学、青年研究、经济与科技社会学等相关研究方向。
五、岗位职责
1.致力于社会学的学术研究工作;
2.承担中国社会科学院及社会学研究所交办的各项科研任务;
3.每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按照合同进行聘期考核;
4.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深入基层了解实际等。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并通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减少招聘人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外语口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60分,外语口试满分40分,总分100分。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前9名进入业务考察环节。若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足9人,按实际人数进入业务考察环节。
(四)业务考察
由所学术委员会和所聘用委员会共同召开会议进行业务考察,按照个人陈述、提问答辩、专家评议、投票表决程序进行。
应聘人员原则上获得实际到会人数2/3以上赞成票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程序,如获得2/3以上赞成票人数超过3人,对获得2/3以上赞成票的被考察人员再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由在场专家根据应聘人员现场表现、成果发表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的适合度按满分100分给出分数。按得分高低排序,前三名进入下一阶段程序。
(五)实习
安排进行不少于2周的实习,确认是否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体检
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政治考察
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实习、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拟聘人选空缺,经研究,可视情况按该岗位业务考察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并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量。
因疫情影响,实习、体检、政治考察等程序可视实际情况调整先后顺序。
(八)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
综合考试、业务考察、体检、实习、政治考察等情况,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
(九)公示
在招聘发布公告渠道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备案
人事教育局审核拟聘人选资格条件、聘用程序等,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
(十一)办理入职手续
人事教育局备案后,由所人事部门负责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目标任务,办理入院报到手续。
七、聘用待遇
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八、报名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不接收纸质版材料,应聘者请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至电子邮箱。
报名材料:
1.《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应聘人员信息表》(见附件);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复印件、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5.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仅出站博士后提供)、获奖证明材料以及代表性论文;
6.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国内学历认证,可在“学信网”查询生成;国内学位认证,可在“学位网”查询生成;国外学位认证,可在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开具);
7.留学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吕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85195554、010-85195556
电子邮箱:bgs_ios@cass.org.cn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