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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脆弱性:气候变化与环境的视角”论坛综述

2012-08-07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农村环境与社会研究中心与中国适应气候变化项目(ACCC)联合主办的2012年中国社会学年会之“社会脆弱性:气候变化与环境的视角”论坛于2012715在宁夏省银川市成功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代表有来自民政部、内蒙古气象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气象局的政府官员;有来自中国社科院、内蒙古社科院、北京大学、南京大学等著名院校的专家学者;还有来自大自然保护协会、乐施会等国际机构的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农村环境与社会研究中心的王晓毅研究员主持了会议。本文对于本次会议中提出的问题和观点进行简要的介绍。

 

 

一、社会脆弱性与环境社会学理论

 

社会脆弱性学派是灾害研究领域中有影响力的学派之一,国内学界对这一重要学派的深入研究非常缺乏。广州大学的周利敏副教授在会议上详细论述了社会脆弱性范式,并与自然脆弱性和经典灾害社会学等研究范式展开对话。他针对社会脆弱性定义存在诸多争议和分歧的情形,归纳出四种典型定义,分别是“冲击论”、“风险论”、“社会关系呈现论”和“暴露论”等。他指出了社会脆弱性范式的三个基本理论假设及两个基本研究命题。他强调只有通过社会脆弱性分析才能真正确认社会中最脆弱的群体。同时,周利敏也指出社会脆弱性范式的一些研究局限,如“技术决定论”倾向和难以量化的问题等,但该范式由于其具有灾害风险分析、量化研究及灾害预测等特质,为灾害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分析范式。

 

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环境建构论是环境社会学中一支重要的理论。太原科技大学的蔡萍博士通过对西方环境建构论相关文献的梳理并以及结合自己的经验研究成果,提出并阐释了环境现实的二重性(自然性和社会性)以及环境问题的二级建构,即初级建构为当地居民对环境现实的日常知识和实践;次级建构为环境问题的确认以及治理。社会建构论的视角用环境现实的二重性代替了环境与社会的二元对立,环境问题的二级建构在一定程度上超越西方环境建构论研究多关注次级建构的研究现实。蔡萍对环境建构论进行了再诠释,极端的实在论和极端的建构论都将误导环境认识和环境治理实践,超越环境和社会的二元对立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工作。

 

中国海洋大学的陈涛博士认为,中国环境社会学界对美国环境社会学的文献研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相似度很高;二是缺少对最新成果和前沿问题的关注。他对新近研究特别是具有特色的研究进行梳理,提出美国环境社会学的学术研究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对我国环境社会学的发展具有指导和借鉴价值,但我们更需要增强“问题意识”和“理论修养”,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研究成果。他就生态现代化、生产的跑步机和双重转移论,以及全球气候变化、海洋开发与核风险研究等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向与会代表做了介绍。

 

二、气候变化与社会应对:以气候移民为例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的苏浩研究员以内蒙古草原为例,对牧民对气候变化的认知,气候变化对草原牧区环境的影响,牧民对气候变化的适应现状做了概要的论述,详细探讨了气候变化对牧民生计、对饲养牲畜的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三点建议:牧区成立专门迁移机构;根据气候变化影响的特点,确定内蒙古各盟市牧区草场不同的载畜量,帮助组织专业合作组织;据气候变化的状况,努力把扶贫工作与应对气候变化结合起来。

 

气候问题、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所导致的现实或潜在的大量气候移民已成为21世纪人类社会面临的严峻挑战,是现阶段人类社会倍受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河海大学的陈绍军教授、曹志杰博士探讨了气候移民的概念界定与类型划分,并通过剖析了社会发展过程中诸种气候风险导致的气候移民问题,指出气候变化及其所导致的气候移民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问题,应对气候变化需要世界各国努力推进社会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IPCC2011年的报告中指出:“增强适应能力的行动本质上就等同于促进可持续发展”。在IPCC对“适应”的定义中界定了两种不同的适应模式,即自发性适应和规划性适应。中国社科院城环所的孟慧欣博士和郑艳博士根据对宁夏各地十多个村庄的相关的移民决策和执行机构的调研,探讨了规划性适应与自发性适应模式在劳务移民问题上的实际运作、现实困境及解决途径,提出政府规划的劳动移民工程和农民自发性外出务工方式这两种以非农化适应气候变化的劳动移民方式都难以实现真正的非农化。更有效地适应气候变化,需要整合政府动员资源的行政规划与地方社会能动的自发行动。

 

三、能源开发中的自然脆弱性与社会脆弱性

 

作为经济发展重要支撑的能源开发通常也会带来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南京大学的张玉林教授从脆弱性的角度讨论了大规模的山西煤炭能源的开发导致的水资源危机、土地废弃、地面沉降等自然脆弱性以及煤炭开采区地方社区的解体带来的社会脆弱性。张玉林指出政治、经济和社会体制的诸多缺陷形成合力,将山西肢解得“山河破碎、触目惊心”,而那些丧失了生存基础的农村居民,似乎成了永久性“难民”。破坏的动力巨大而拯救的动力不足,处于地下悬空地带的村庄和农民,同时也处于制度和社会的悬空地带;巨大的造灾能力和冷漠而又破绽百出的救灾机制,使灾难不断地扩大再生产,也加剧了农村社会的崩溃。对脆弱的小农来说,这是致命的国家“治理危机”。

 

四、国家、地方社会与环境变迁

 

农地制、土地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是处于国际学术前沿的一个发展课题。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的胡玉坤教授基于民族志田野调查,从历史视野考察了内蒙古一个村落以往60年土地利用实践及其生态后果的流变,并探究了其背后的制度性因素。认为该村不断变化的土地利用实践及与之相伴的生态后果,是自上而下的国家正规制度与嵌入乡土社会的非正规制度交互作用的结果。保护土地资源的制度机制的匮缺,尤其是国家农地制度中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集体行动的弱化、社会资本的丧失及市场经济的冲击等都加剧了微观层面的不可持续性。

 

国家与自然的关系鲜有讨论的重要理论视角。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荀丽丽博士将对“自然环境”的关照引入到对“国家政权建设”的学术探讨。现代民族国家的兴起使“国家”在人与自然的互动关系中成为支配性的主导角色。她结合一个草原社区生态空间的历史性变迁指出对“自然”的重新定义、规划和改造是现代国家权力建构其合法性与自主性的重要基础。国家透过“再造自然”所建立的“权力的资本—技术网络”是其“再造社会”的根本途径。国家对从“社会世界”中分立出来的抽象化的“自然界”的知识规划和直接干预都无可避免地重塑了社会秩序的格式。在这一过程中,现代国家不仅确立了自身的合法性,更不断地强化着支配自然与社会的自主性,汲取资源的国家能力也得到持续性地增强。“权力的资本-技术网络”所支持的“建设逻辑”是一种“无社会建设”的建设,它注定将无法限制资本和技术的盲目扩张对社会和自然的侵蚀。

 

内蒙古社科院的敖仁其和文明以内蒙古一个牧业嘎查为例,对资源利用方式的改变与社会脆弱性的形成做了研究。草畜双承包制度完全改变了牧区原有的资源利用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的改变引发了草场利用方式、水资源利用方式等的改变。面对气候变化、资源匮乏、市场风险,广大牧民已经意识到社会组织管理变革的重要性。他们指出经过本土的实践、实验和不断的修正,挖掘传统社区组织功能中的特有优势,结合现代组织管理中的制度明晰和可控性等优势,建构多种层面和多种类型的合作方式或组织符合牧民分工协作的生产生活需求,符合生态保护和本土文化传承的需要,会成为未来社区组织管理功能变革的方向。

 

五、气候变化与适应:基于中国北方草原的考察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的魏玉荣根据相关气候数据信息,就内蒙古的气候变化状况,气候变化对草原牧草生长季、对草原放牧畜牧业牲畜、对草原生态环境的综合影响,以及未来气候变化对草地畜牧业的影响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民政部的徐富海从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出发,分析了草原致灾因子、承载体和环境因素的变化,自然灾害对草原牧区的影响,出现的新问题和新规律,以及人和灾害之间在我国北方草原的互动关系,从而探讨应对灾害的措施和办法。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气象局的李耀东详细分析了新巴尔虎右旗地区近50年气候变迁。指出近50年来新右旗地区年平均气温上升趋势显著。影响新右旗牧业最主要的自然灾害是干旱和冬季白灾,新右旗地区气候变化减弱了该地白灾的影响,同样气候变化导致新右旗旱灾频发,尤其是2000年以后,干旱几乎每年都发生,气象大旱达到2.5年一遇。   

 

大自然保护协会(TNC)的陈艾以蒙古草原生态系统为例分析了基于生态系统的气候适应途径。蒙古的气候变化已然成为事实,伴随着气候变化的日益严峻的水资源压力深刻影响蒙古草原的生态与社会发展。未来的草原出现产草量下降和严重的暴风雪灾害的可能性增大,基于生态系统的适应可以帮助自然和牧民有效应对气候的变化。

 

乐施会(Oxfam)的孙学兵则探讨了在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如何提高宏观扶贫政策的效率性的问题。贫困人口是应对气候变化的脆弱群体,提高生态脆弱区贫困人口自主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是扶贫规划和执行过程中需要关注的核心问题。

 

内蒙古阿拉善草原与生态研究所的乌尼孟和就内蒙古阿拉善牧民对有关草地承包情况、退牧还草、公益林围封禁牧、草畜平衡等有关草原保护政策的评价做了有意义的介绍。

 

本次论坛的论文涉及社会脆弱性理论、环境建构论等最新的理论研究,也涵括了国家与地方社会互动下的生态变迁、气候移民与灾害的社会应对、气候变化与适应性等领域的经验研究。论文研究深入,视角独特,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政策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