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涛(CHEN Tao) | ||
电话:010-85195557 邮箱: chengt1986@163.com 联系地址: 北京市建内大街5号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100732) | 学历 |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获 法学博士学位(2014)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获 法学学士学位(2009) |
现任职务 |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 社会理论研究室 (2014.10-至今) | |
主要经历 |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 助理研究员 (2014.10-至今) | |
学术奖项 与荣誉 | 余天休社会学优秀博士论文一等奖(2015) 《社会》改版十周年(2005-2015)新秀作者奖(2015) 第三届士恒青年学者资助计划(2014) 北京大学优秀毕业论文奖(2014) 中国社会学会2013年学术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2013) | |
研究领域 及兴趣 | 社会理论,政治哲学,道德科学,早期现代哲学 |
学术成果
学术论文 |
陈涛,2015年11月,《政治与社会——基于对<论法的精神>的诠释》,《社会》2015年第6期,第31-57页。 |
陈涛,2015年10月,《国家与政体——霍布斯论政体》,《政治思想史》2015年第3期,第106-124页。 |
陈涛,2015年5月,《道德的起源与变迁——涂尔干宗教研究的意图》,《社会学研究》2015年第3期,69-95页。 |
陈涛,2014年6月,《笛卡尔的意志概念——理解Cogito的另一条线索》,《哲学门》2014年第一期,235-264页。 |
陈涛,2013年12月,《主权者:从主人到代表者——霍布斯的主权理论的发展》,《北大法律评论》第14卷第二辑,第308-343页;转载于许章润主编,《人的联合:从自然状态到政治社会》,法律出版社,2014年。 |
陈涛,2013年5月,《人造社会还是自然社会——涂尔干对社会契约论的批判》,《社会学研究》2013年第3期,第47-75页。 |
陈涛,2012年10月,《自我保存与公意——卢梭作为一个霍布斯主义者》,《政治思想史》2012年第3期,100-130页。 |
陈涛,2012年9月,《社会的制造与集体表象》,《社会》2012年第5期,第47-79页。 |
专著、论文集、研究报告集之章节篇目 |
陈涛,2014年12月,《涂尔干的社会,原初神赐,还是人为制造?——评米尔班克的<神学与社会理论>》,载于渠敬东编《涂尔干:社会与国家》,北京:商务印书馆,第399-414页。 |
陈涛,2014年8月,《法则与任意——从社会契约论到实证主义社会学》,《政治与法律评论》(第四辑),北京:法律出版社。 |
陈涛,2014年7月,《失范缺失了什么》,载于吴大华、李建军编《美丽中国:城镇化与社会发展:中国社会学会2013学术年会获奖优秀论文》,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陈涛,2012年1月,《法国“最后的知识分子”——布尔迪厄与<国家精英:名牌大学与群体精神>》、《消费秘密的解码——波德里亚与<消费社会>》等,载于李培林、谢立中主编,《社会学名著导读》,北京:学习出版社。 |
会议论文 |
陈涛,2013年7月,《失范缺失了什么》,载于《中国社会学年会2013年学术年会论文集》,2013年7月,2万字,获优秀论文二等奖。 |
主持项目(课题) |
陈涛,2015年—2017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社会理论传统的重构及其对当代中国的现实意义研究》(15CSH004)。 |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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