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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社会学之反思

张浩    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7年12月26日第006 版    2018-03-02

  社会学诞生于西方现代转型期,是对现代工业社会进行反思的产物。相较于其他学科,社会学天然地带有反思精神,不仅反思社会,而且反思其作为学术之一部分的责任。然而,伴随社会转型期的结束和战后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社会学渐渐丧失了反思精神,失去了反思的动力。在一片沉寂中,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1930—2002)等人重启了社会学的反思之路,引发了关于社会学自身的反思。作为法国当代最负盛名的社会学家之一,布迪厄的理论建构始于对以往各种社会学二元主义的批判性反思。在此基础上,他构建出实践理论,并借助这一理论,进一步巩固了他的反思社会学。揭示各种二元论唯智主义偏见的社会性原因,是布迪厄的重要贡献。

  另外一些思想家则指出,人类认知的有限性和伴随简化智慧而来的反思缺乏,亦往往是导致种种偏见产生的重要因素。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通过构筑场域、惯习等富有弹性的概念,借以消弭诸多二元主义虚假对立,这一努力只能获得部分成功,因为它自身也无法克服人类认知本身的局限。

  对社会学自身进行检验

  在布迪厄看来,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机械论与目的论、结构必然性与个人能动性等为人们所熟知的对立,都是人为的和虚幻的。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主要在于三个因素:个体研究者不同的社会出身和社会标志(性别、民族等)所导致的观点分歧和偏见;研究者在学术场域以及权力场域所占据的位置;整个学术场域和研究者群体的集体性科学无意识。社会学家个人构成了反思性的关键——既是反思性的对象,又是反思性的主体,这一点业已被其他倡导反思性的学者提出,其重要性也为布迪厄所承认。但是,在他看来,关键在于后两个因素,制造和加剧社会学研究混乱的,正是研究者身处其中的整个学术场域和学术体制,以及整个研究者群体的集体无意识。所以,构成社会学反思对象的,更应该是整个学术场域和研究者群体,反思社会学应该成为一项集体事业。

  布迪厄进而指出,影响反思性在学者中广泛展开的,同样是上述社会性因素。他说:“科学的客观对象化一般所要求的工作,在这里是通过对这种客观对象化的主体的研究——即精神分析意义上的劳动——来实现的。对这样一个对象进行研究,人们必须每时每刻都要提醒自己,客观对象化的主体本身正在变成研究的对象(被对象化),因为在撰写最尖锐严厉、不留情面的客观化分析的同时,必须敏锐地意识到这样一个事实,即这些分析也可以应用到那些正在撰写这些分析的人身上。”据此,布迪厄提出“社会学的社会学”,展开对社会学实践本身的社会学检验,即将社会科学建构研究对象的过程本身作为对象来研究,并视其为“社会学认识论的一个根本性的向度??任何严格的社会学研究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

  总之,在布迪厄看来,导致社会学一系列二元主义偏见的出现以及反思性的缺乏,更多地是社会性因素,而非认识论障碍。

  力图揭示社会生活的实践特点

  各种二元论唯智主义的最大缺陷,在于对社会世界实践特性的无知和漠视,借用马克思的一句话,就是“用逻辑的事物代替了事物的逻辑”。为克服这一缺陷,布迪厄力图揭示社会生活中的实践特点。

  布迪厄认为,实践中的行动者需要在特定的有限时空中迅速做出决定并采取行动,而且在实践中还面对许多不可或缺的条件限制。这些时空的紧迫性和条件限制,预先排除了许多在理论上第2 页 共3 页完全可能的行动路线和方式;而作为观察与思考实践的研究者则不存在这样的约束,这是两者间的重要区别。同时,实践是各个方面相互勾连的一个浑然一体的过程,不像研究其他社会科学那样有着具体的划分和安排。

  除了紧迫性、总体性以及局限条件的约束,实践还有一个最突出的特点——模糊性。实践是在前对象性的、非设定性的层面上运作的,是前认知的、模糊不清的。布迪厄因此视其为一种“实践感”。实践或许具有一种逻辑,但它并非逻辑学家的逻辑。“实践逻辑是自在逻辑,既无有意识的反思又无逻辑的控制。实践逻辑概念是一种逻辑项矛盾,它无视逻辑的逻辑。这种自相矛盾的逻辑是任何实践的逻辑,更确切地说,是任何实践感的逻辑。”研究者(观察者)与实践者(观察对象)之间的不同,是知与做、解释与使用、象征掌握与实践掌握,以及逻辑的(即由全部积累起来的客观化工具支持的逻辑)与实践的普遍性前逻辑的逻辑之间的不同,二者之间有着难以逾越的鸿沟。因而,“对一种实践的科学分析所遇到的一个实践矛盾,在于这样一个带有悖论色彩的事实:最严密、也是最经济的模型,即以最简单而又最系统的方式对全部观察到的事实做出解释的模型,与任何其他构建行为相比,虽能更好地解释实践活动,但它不是实践活动的原理;或者——实为一码事——实践并不意味着,或者说排斥对实践逻辑的掌握”。

  正是在这里,社会学的特殊困难体现了出来。而唯智主义的错误就在于,它们力图从实践中挖掘出来的,是一些不属于实践的逻辑。为了对不甚分明、含混不清的实践进行有效分析,就要选用富有弹性的而非限定的概念,在布迪厄看来,作为实践理论核心概念的场域和惯习,就是这样的概念。

  人类认知具有有限性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西方理论家也看到了上述矛盾逻辑的存在,包括备受布迪厄批评的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在这些理论家看来,东方哲学中存在一种迥异于西方哲学的矛盾逻辑,其公式为亦此亦彼或者非此非彼,比如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庄子的“是亦一无穷也,非亦一无穷也”。这种矛盾逻辑的主张认为,人们只能在矛盾体中而非在思维中理解最终实体的统一,能够把握世界的唯一途径最终不在思维而在于实践。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当我们提到实践的模糊性或者逻辑矛盾性时,仍然囿于思维或认知的逻辑,即相对于单一的、明晰的、自洽的逻辑来说,实践才是模糊的、不合乎逻辑的。但就当下论题而言,谈论实践的模糊性或矛盾性仍是有意义的,其意义之一就在于提醒我们注意理论逻辑的局限。除此之外,实践的模糊性与逻辑矛盾性还意味着什么呢?“实践”不仅仅是指行为者在现实世界的活动,行为者、行为者的活动以及行为结果都只是现实世界的一部分,研究者、研究行为以及作为研究结果的理论亦是如此。也就是说,理论与实践都是现实世界的一部分。

  “客观存在的世界,在本质上是一个不分明的连续体,而我们的思想和文化的概念架构,可以说是对这个连续体的分割和模塑。”现实世界是浑然天成的统一体,我们一旦开始运用语言或思想,就同时开始了对这个世界的辨识并对其分门别类。这种分类和识别,固然意味着智慧的开端和成长,但根本上是违反世界的本质的。作为我们的认知结果的任何理论,都只是一种智性构思、一种权宜的工具,都有其边界和局限,都不可能完整和彻底地解释这个世界。然而,人们往往不假思索地、想当然地将自身对现实的有限认知绝对化,视其为本来如此,并对此不切实际地抱持信心。

  正是这种人类认知的有限性和伴随简化智慧而来的缺乏反思,往往导致了种种偏见的产生。以往社会学中形形色色的二元主义以及反思性的缺乏,既是布迪厄所指出的社会性因素的结果,也是这种人类认知的有限性的结果。两方面因素相互交织,共同导致了各种偏见的出现和传播。

  无疑,布迪厄的社会学反思通过构筑场域、惯习等富有弹性的概念,借以消弭诸多二元主义间的虚假对立。但是,这一消除只是部分的,因为它无法消除人类认知的有限性与缺乏反思性所导致的各种偏见。同时,它自身也无法逾越和克服人类认知本身的局限,这正如坐在椅子上的人第3 页 共3 页无法将椅子搬离地面一样。实际上,布迪厄也注意到了这种认知的有限性,但由于他将主要原因归结于理论与实践本身的差异,并主要将精力集中在对这一差异予以漠视的研究者“群体无意识”的批判中,也就无暇展开对世界本质和人类认知特性的论述。

  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与实践理论研究可谓雄心勃勃,却依然难以掩饰其理论与人类实践的无限丰富性和复杂性之间的潜在张力。这一事实本身耐人寻味。或许,可以将此视作布迪厄已经充分论证的“实践感的模糊逻辑”的又一明证以及就此对人们的再次提醒。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本文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 年12 月26 日第0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