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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天魁:社会服务体系如何创新

高可    《中国青年报》2014年6月3日    2014-10-29

近日,著名社会学者景天魁做客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发表题为《社会治理有效性的基础和前提》的演讲。在演讲中他就社会服务体系的创新为与会者进行了系统阐释。

景天魁表示,所谓社会服务体系创新是指如何从原来政府这个单一主体转变为多元化主体,即服务主体多元化。这个转变从根本上说,是由于客观需要的推动。

“就以养老服务来说,单一的机构养老,不可能满足需要;单一的传统家庭养老,功能严重弱化。”景天魁分析认为,正在发展中的社区养老是适应我国社会转型期老龄化特点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它的服务主体多元化表现为:一是家庭,具有传统优势;二是社区,具有地缘优势,可发挥熟人社会特有的感情交流功能;三是政府,通过政策倾斜与资金支持赋予社区居家养老更多的资源;四是非营利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浩大的社会服务大军。总之,要想推动我国社会服务的发展,必须构建一个政府、社区、家庭、公益性与专业性机构、社工和志愿者群体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服务体系。

在谈到服务内容时,他认为社会服务是面向社会,面向全民的,而社会是分层的,不同阶层的社会成员对于社会服务内容的需求是有差异的。因而,在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要和弱势群体的生活需要时,要体现福利性和公平性;在满足个人、家庭和特定群体的需要时,要体现自主性和自助性。同时,也应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社会服务的商品属性,运用市场机制,福利性社会服务、邻里互助社区服务以及有偿社会服务才能构成多层次服务网络。

谈到资源供给与政策供给时,景天魁强调,从资源供给来说,应多个渠道、多种方式,既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坚持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投资主体共同参与。而从政策供给来说,应建立统一、合理、普惠的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体系,扩大社会组织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和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