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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费孝通群学讲坛”(第一讲):中国农村反贫困治理

        2017-02-27

  2月1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办的“费孝通群学讲坛”(2017年第1讲)在京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陈光金主持讲坛。

 

 

  据陈光金介绍,为了弘扬老一辈社会学家从实求知的学术理念,为加强所内研究人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打破不同领域研究壁垒,社会学研究所开办“费孝通群学讲坛”。该讲坛至少每月举办一期,初由各研究室轮流开讲,后逐渐拓展至所外、院外。本次活动为该讲坛的第一讲,主题为“中国农村反贫困治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政策室主任王春光演讲的主题为“从精准扶贫看政策的供给与执行”。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指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王春光认为,从这段话可以看到中央对贫困的界定:现行标准是家庭人均年收入2300元以下是贫困者,贫困还包括教育、医疗和住房等方面内容;与此同时,公共服务不限于个体和家庭,涉及到村庄以及相关区域,所以有贫困村、贫困乡和贫困县。

  王春光认为,精准扶贫有三点政治理由: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扶贫开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我国国际形象;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通过对政府精准扶贫文件、精准扶贫政策内涵、精准扶贫政策执行和实践等的解析,王春光提出,政府在实施精准扶贫过程中,应当考虑政府的角色究竟是怎样的?政府的责任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政府能力是无限的还是有限的?他认为政府应当审慎考虑以下问题:致贫原因、反贫困价值取向、反贫困的时间和空间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李振刚演讲的题目为“农村收入保障与农村贫困治理”。从政策执行的过程来看,收入保障政策行政成本较高。从政策的效果来看,收入保障政策减贫效果并不突出,影响了减贫目标的实现。要从源头上、从形式治理的角度认真思考我国农村收入保障制度的再造,做好顶层设计。一方面要考虑处于生命历程不同阶段群体陷入贫困风险大小;另一方面要考虑不同制度之间有效的协调与配合。他提出基于适度普惠原则建构类别化津贴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结合的分层次的农村收入保障安全网的政策构想。具体建议包括:发展等额给付的农村社会养老金;发展困境儿童津贴;发展重病/残疾人津贴;完善农村低保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梁晨围绕“产业扶贫项目的运作机制与地方政府的角色”作了讲演。

  通过对产业扶贫项目在地方社会的三种运作模式(干部承揽的产业扶贫、依靠“大户”或“公司”的扶贫项目和依靠农户参与和合作推行的扶贫项目)实地研究案例的分析,梁晨认为,地区产业发展、经济增长并不意味着扶贫项目真正惠及贫困百姓。由于在宏观政策与地方施政动力和施政能力之间、产业发展理念与扶贫理念之间存在张力,中央政府的扶贫政策在地方落实过程中存在有效落实不足、未真正达到预期效果的问题,有可能危害到地方社会团结。在产业扶贫项目的落地过程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也得到了展现,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应考虑如何让政府、市场和社会这三者找准、站对自己的位置,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样才能实现产业扶贫的真正目的。

 

  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及所外近40位学者到会聆听。演讲结束后,与会学者与演讲嘉宾进行了深入交流。

  

  原文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社科院专刊》2017年2月24日